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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至9月2日(星期一)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3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至9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共计募集资金54,106.47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69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14.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328号”《验资报告》。
[注1]垫付的利息是指公司受让大领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对应利息,赎回大额存单时即可收回。
[注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之所述。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子公司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724.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应用市场先进技术,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吸引优秀人才,匹配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共计募集资金54,106.47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69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14.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3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旨在通过建立私有云中心、升级服务网点、建设培训服务网点提升公司在企业财税数字化领域的服务能力,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的。在上述募投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因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建设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基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智慧税务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我国税费治理现代化水平,企业财税数字化转型驱动力不断加强;随着金税四期数电在全国推广上线,在“以数治税”的背景下,企业财税实务数字化产品及财税风险及合规相关服务的市场渗透率和普及程度将大幅度上升。因此公司将坚定通过“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面向企业端客户并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投入,该项目的实施情况正常,不存在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立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镇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上述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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